银行多给钱储户拿离柜概不负责当理由拒退还 这事到底该咋算
银行柜台前那块“离柜概不负责”的提示牌,平时多半是提醒储户当面点清钱款,可最近有人把它反过来用在了自己身上。事情大致是,一位储户在办理取款业务时,因柜员操作失误多拿了钱,银行发现后联系其退还,储户却指着“离柜概不负责”的说法拒绝退回。这句话原本是银行用来免除自身后续责任的格式条款,如今被储户拿来当挡箭牌,双方各执一词。从法律角度看,多领的钱属于不当得利,不管柜台贴了什么提示,都没有合法占有的依据,该退还是得退。类似纠纷其实不算少见,此前也有过银行多给钱、储户拒不归还被告上法庭的案例,法院基本都判储户返还。值得留意的是,“离柜概不负责”这类单方声明本身效力就有限,它既不能真正免除银行该负的责任,也挡不住银行追讨多付的款项。对普通储户来说,碰上这种事最稳妥的做法还是核对清楚、该退就退,免得小事拖成官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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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
还有银行人员私自把客户的钱转走,银行也不认;
银行与储户是买卖双方,约定离开柜台,概不负责,为啥单方面追究储户?
这个案例最重要的意义是,法院指出,“离柜概不负责”属于银行单方格式声明,不具法律效力!
如果反过来,储户少拿了钱,合法权益很难维护。那时候,法院就会认可“离柜概不负责”…
严某拒绝:“柜台上写着‘现金当面点清,离柜概不负责’,为什么要还?”
多次沟通无果后,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,要求严某返还22500元。
法院:构成不当得利,“离柜概不负责”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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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:构成不当得利,“离柜概不负责”无效。#上头条 聊热点#
严某拒绝:“柜台上写着‘现金当面点清,离柜概不负责’,为什么要还?”
多次沟通无果后,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,要求严某返还22500元。
法院:构成不当得利,“离柜概不负责”无效。
#上头条 聊热点#
银行柜员的操作属于个人行为,跟储户本人无关,不应追讨储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