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机一脚踹翻孕妇车,律师说这可能算寻衅滋事,最高可拘15天
一段行车纠纷的视频这两天在网上传开,画面里一名司机和一位孕妇因为停车问题起了冲突,司机抬脚把孕妇的电动车踹翻在地。事情发酵后,有律师出来分析,说这种行为很可能已经踩到法律红线,涉嫌寻衅滋事。按照律师的说法,寻衅滋事并不一定要求造成多严重的伤情,关键是看行为有没有随意挑衅、扰乱公共秩序的性质。踹车这个动作,表面上是冲着车去的,但如果当时孕妇就站在旁边,甚至可能被倒下的车波及,那性质就不只是赔个修车钱那么简单了。律师还提到,如果孕妇因为这事受到惊吓或者身体出现不适,司机要承担的责任会更重,民事赔偿跑不掉,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追究。当然,具体怎么定性,还得看警方调查的细节,比如双方之前有没有口角、司机是不是主动挑衅、现场有没有其他人受影响等等。不过从目前流传的视频来看,司机这一脚踹得挺干脆,周围人也被吓了一跳,这种在公共场合情绪上头、拿别人财物撒气的做法,确实容易往寻衅滋事上靠。事情最后怎么处理,还得等官方通报,但律师的提醒挺实在:路上有点摩擦很正常,动手之前最好想想后果,尤其是对方还是孕妇,这一脚下去,麻烦可能比想象中大得多。
评论
②故意别车,妨碍正常交通安全。
③绿灯停车不走,属于不按照信号灯通行,按照交通法 规定扣6分罚200元。
第二,司机踹电动车时,电动车依然在机动车道上阻挡小车,且侵权行为持续进行中,所以司机是正当防卫
第三,司机踹电动车时,并不知道女子怀孕的事实,说是殴打孕妇,太过牵强
第四,成年人应为自己的错误负责 买单。就事论事,司机只能为踹电动车这一个行为负责,女子必须为在机动车道上别车,阻挡车辆通行负责。所以,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,女子寻衅滋事,是最合情合理的。
恶意占用机动车道扣驾驶证,准驾车型不符罚1000,恶意别车危害公共安全拘留30天[打脸]
这个开车的还是克制了,遇到脾气大的在别车的时候已经撞上去了
相反,电动车驾驶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,第26条第四款:非法拦截交通工具,应拘留罚款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