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主两年不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,法院判决要求补交费用

杭州一位业主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,连续两年没交物业费,被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。业主的理由不少: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,楼道灯坏了很久没人修,保安经常脱岗,甚至连单元门禁都坏了半年。他觉得物业根本没尽到责任,凭什么还要按全额交钱?物业这边则说,合同约定好的服务标准我们一直在执行,个别问题难免,但你不能因此就一分钱不付。 法院审理后认为,物业公司确实存在部分服务瑕疵,比如保洁和安保不到位,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主的居住体验,因此物业费应该适当打折。但另一方面,业主完全拒交两年的费用,方式也过于极端,毕竟物业公司确实提供了基础服务,比如公共区域的水电、电梯维护、绿化养护这些都没停过。最终法院判下来:业主需要补交80%的物业费,合计大约一万两千元,同时承担一部分诉讼费;至于物业公司要求的滞纳金,法院考虑到他们服务本身也有问题,就没有全额支持,只判了一小部分。 判决出来后,业主表示还是会交钱,但心里不太服气,他觉得法院应该更严厉地惩罚物业的失职。物业这边倒是松了一口气,虽然没拿到全额,但总比一直拖着强。这案子也给其他小区提了个醒:业主维权可以,但完全拒交物业费不是好办法,最好是通过业委会协商或者走法律途径要求整改。反过来,物业公司也别觉得收了钱就能糊弄,服务不到位一样会被法院扣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