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一名54岁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不幸因公牺牲

54岁的交警老张,那天跟往常一样在路口执勤。接到报警说前面三公里处有两辆小车剐蹭,他骑上摩托就赶过去了。到现场一看,事故不算严重,双方正站在路边争论,车损也不大。他先让两人把驾驶证、行驶证拿出来,又蹲下来量了量剐蹭的位置,正准备按程序拍照固定证据。这时一辆半挂货车从后方驶来,司机可能是疲劳驾驶,加上那天路面有点湿滑,车头突然往右偏,等老张听到喇叭声抬头时,已经来不及躲了。他被货车的右前轮带倒,头部重重磕在护栏基座上。120赶到时,瞳孔已经散开了。 老张在交警队干了二十七年,队里人都叫他“老黄牛”。他儿子去年才考上警校,他常跟同事念叨“等退休了就去学校门口当护学岗,看着儿子出警”。出事那天早上,他还在食堂跟人开玩笑说“最近货车超载又抬头了,得想办法压一压”。处理这起简单事故前,他刚拦下一辆没贴反光条的面包车,罚了五十块,司机骂骂咧咧,他脾气好,摆摆手说“下次记得贴,晚上别人看见你,你也安全”。 事故认定书上写得很清楚:货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。但队里没人觉得这能换回什么。他妻子来收拾遗物时,翻出钱包里一张泛黄的照片——那是二十年前老张刚当上交警时拍的,站在岗亭边上,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