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子儿媳离世 120万遗产让两亲家反目
江苏一对老夫妻的儿子和儿媳意外去世,留下了一笔120万元的遗产。原本这笔钱应该由双方老人共同处理,但没想到,这笔钱反倒成了两家反目的导火索。事情是这样的:儿子儿媳走后,老两口想把钱拿回来,毕竟那是自己孩子留下的,可亲家那边也有自己的想法,觉得女儿嫁过去这么多年,这笔钱理应有他们一份。两边各执一词,谁也不肯让步,最后闹到了法院。法官在调解时发现,双方其实都不是贪财的人,只是都觉得自己在替孩子争口气。老夫妻觉得儿子辛苦一辈子攒下的钱,不能便宜了外人;亲家那边则认为,女儿嫁过去后一直操持家务,现在人没了,连点念想都留不下。更让人唏嘘的是,两家原本关系不错,逢年过节还走动,可自从孩子走了,这笔钱就像一面镜子,照出了各自心里那点说不清的委屈和执念。法院最终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,对这笔遗产进行了分割,但案子判完了,两家人心里的疙瘩却没那么容易解开。
评论
- 按照法律规定,双方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,遗产应该平均分配,谁也别想多占。
- 亲情永远比钱重要,一家人坐下来好好商量,别让逝者不安,也别寒了活着的人的心。
从法律层面来说,这笔钱款的归属清晰明确。婆婆自愿转账给儿媳,若无特殊约定,就属于对儿媳的个人赠与,钱款即刻成为儿媳的合法个人财产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公民离世后,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,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其中就包括儿媳的原生父母。也就是说,从法律上讲,儿媳娘家父母拥有合法的继承权利,争夺遗产并非无理取闹,是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权益。
但情理层面,凡事皆有温度。这笔钱款大多是婆婆出于疼爱、帮扶小家的心意赠予,饱含长辈对晚辈的体恤与善意。若娘家一味执着争财,不顾亲家丧女之痛、不念往日情分,很容易让两家彻底反目,让逝者蒙尘,让仅剩的亲情彻底消散。
法理守护权益,人情维系温情。遗产继承是合法权利,却不是必须争抢的利益。最优的结局从不是分毫必争,而是两家互相体谅、坦诚协商,珍惜仅剩的亲缘,让逝者安息,让生者释然。
这样的不幸,很少很少,但是落到谁的头上,那就是家破人亡财散,灭顶之灾。
不过父母转出去买房的钱和转给儿媳妇的钱是,都可以溯源的。
法院在分割遗产的时候,一般会考虑钱的来源的。
我一直奉行的是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不是你的钱,不该拿的钱,坚决不能拿。
过去经常有一个唯心的说法,“有那个财,还要有个命来压住呢。”
你们听没听过这个说法呢?
真的无语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