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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的银行是人民银行,现在的银行是人民币银行,一字之差,己是天壤之别。
那是10年前,基本上都是实体卡消费,现在是掌银、Pos机、数字人民币洗钱,你证明卡在手里也没用[大笑]
这本来就是银行卡被盗刷类刑事案件!那张小票只能证明卡在你手里,千里之外的刷卡消费不是自己所为而已,就算没有那张小票,警方也能查清楚!在刑事案件没有查结之前,怎么发起民事诉讼?这种故事极不靠谱!而且从裁判文书网根本查不到这种案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