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 1 篇文章
强烈要求取消物业公司[打脸][打脸][打脸][打脸][打脸]
社区居委会不需要搞什么“物业公司”,只要组建一个不以盈利为目标、为辖居民提供有偿的、保证必要支出的公益性的“小区综合服务部”那可以!这个“小区综合服务部”不是经营性公司,而是类似于居民“互助会”的那种由社区居委会牽头主导的组织。
首先应该纠正物业费按套内面积收的错误做法!!!!!!再谈其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