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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离婚之前就有了墓碑,可与对方协商解决,离婚后才有的墓碑则男方是不应该将该女士的名字刻上去。
法官有问题,钱是打到儿媳账户的,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就应该算儿媳个人债务,也不能算二儿子个人债务啊。并且转账时注明用途是购房款,儿媳不认债务就应该承认房屋产权有公公的份额。无论怎么判,也不是这个结果。不理解。
都怀孕了,还不老实,鉴定只能说孩子是他老公的,但是不代表没出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