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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商为了快速卖房,往往会请很多中介机构进场卖房(给与一定的提成),而相当一部分中介为了赚钱,很多瞎话都敢乱编排,毫无职业操守,欺骗消费者。开发商在这个过程中往往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反正合同里又不写这些瞎话。
这业主就是被开发商忽悠了!但凡懂点法律,也不可能幻想什么私人隧道!中国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,法律层面就不可能允许私人拥有道路隧道之类!最多是作为建筑商拥有使用权,而不是所有权![捂脸]
先要弄清楚隧道是谁出钱建的,开发商建的,那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,被征用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,政府也应就征用给予补偿。如果是投资建设主体是政府,那只能起诉开发商虚假宣传了[看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