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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收回国有,由政府经营买单。
或者回归以前,建设独栋的住宅(别墅)院落,各人自扫门前雪。
不交费的违约成本几乎为零!所以催生了一大群不交费的业主,另一部分缴费的业主一看,那我还缴个屁呀!
物业早该撤了,起不到什么正向作用,不如业主自治,聘请小区内无业家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