独生子继承母亲3套房产后,表姐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得遗产

南京市民张先生的母亲去年因病去世,留下三套位于市区的房产,总市值超过五百万元。作为家中独子,张先生本打算办理继承手续,没想到他的表姐——也就是母亲的亲外甥女——突然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分割遗产。表姐在诉状中称,自己多年来一直照顾张母的生活起居,特别是张母晚年多次生病住院,都是她忙前忙后,甚至比张先生这个亲儿子出力更多,因此主张自己应当分得至少一套房产。而张先生则表示,母亲生前从未提过要给表姐分房子,自己也并非对母亲不管不问,只是因为工作在外地,没办法天天守在身边。法院经过审理查明,张母去世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。按照民法典的规定,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人是配偶、子女和父母,表姐并不在这个范围内。虽然表姐确实在张母生病期间提供过一些照顾,但这种邻里亲戚间的帮扶并不构成法律上需要分给遗产的“主要扶养义务”。最终,法院驳回表姐的诉讼请求,三套房产全部由张先生继承。宣判后表姐没有当庭表示是否上诉,但张先生说他心里也不好受,毕竟表姐跟母亲感情确实不错,只是法律上清清楚楚,亲情和遗产有时真的很难两全。